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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话:教师不得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国务院 教师抽烟 未知/阳光 2019-08-20   次浏览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指导未来十余年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一个重要文件。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医务人员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吸烟,并劝导、帮助患者戒烟;教师不得当着学生的面吸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

  《意见》提出,将开展15个重大专项行动,包括:健康知识普及、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全面健身、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等。

 

而这其中关于控烟的表述颇有看点:

  实施控烟行动。吸烟严重危害人民健康。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

  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研究利用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完善卷烟包装烟草危害警示内容和形式。

  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01

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

  在控烟行动中,如何让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引领作用?

  伴随《意见》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中国行动》)做出了回答:

  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起模范带头作用,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医务人员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吸烟,并劝导、帮助患者戒烟;

  教师不得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02

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

  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

  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03

研究利用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

  《健康中国行动》中提到,研究推进采取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并且明确该部分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烟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如此一来,烟草价格势必受到影响。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价格和税收的杠杆,是国际上通行的成功经验。调整价格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讲可能影响不是特别大,但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特别大,因为他们的购买力较低,这对控制青少年吸烟很有效果。

04

行动目标

  到2022年和2030年,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发布烟草广告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早在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学校应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2011年,北京大学在校园网公布了《北京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规定要求,倡议全校全面禁烟,在校园内禁止售烟。

 

校内严禁烟草广告

  北京大学在《北京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等商业场所不得出售烟草制品,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

 

屡次违规者不评优

  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各院(系、所、中心)和其他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其他人员,都要将“禁止在学校内办公区、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作为参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要考核条件。

 

设专门督导小组

  为保证制度实施,北大还设立控烟监督员。

 

  看完这些与控烟行动的相关要求和北大的“无烟校园”行动,你有什么想法?快在留言中告诉小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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