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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阳市小升初、市直小学一年级录取名单公示(2)

市直 未知/阳光 2020-08-26   次浏览


市十二小(校本部) 预录公示名单

市十二小(白河南校区) 预录公示名单

市十二小(明山校区) 预录公示名单

附:今年我市的招生原则

(一)坚持市级统筹、区级负责原则。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和入学监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和入学监管工作,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中心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新生。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以破解大班额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完全学校化解中心城区大班额作用,各区应采取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探索建立完全学校与中心城区热点学校捆绑招生工作机制,通过合理分流生源,化解热点学校招生压力,努力破解中心城区大班额难题。

(四)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今年秋期新生入学后,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上每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从2020年秋季招生起,每年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将对当年入学的起始年级新生实际住房地址、占用学位情况登记备案,建立数据库,作为今后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的比对依据,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五)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教育优待原则。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班额规定,原则上小学、初中招生班额不超过55人。对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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