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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教体局局长、相关科室、职责简介

邓州市 教育局长 未知/阳光 2018-12-20   次浏览

邓州市教体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李  莉:邓州市教体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教体局党组和教体局全面工作。

孙保勤: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含教育宾馆、联营公司、印刷厂、木器厂)、计财科(含校建办)、审计科等工作。

翁雪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科、招生办、老干部科、党办(含群团组织)等工作。

程传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师训科、职成教科、基础教育教研室、职成教教研室等工作。

曾庆恩: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教科、体卫艺科、安全科、仪电站等工作;

李坤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组、监察室(含信访室)、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勤管处等工作。

段志伟:党组成员、武装部长。分管督导室、资助中心等工作。

尹顺华:党组成员。分管社管办、政策法规科等工作。


邓州市教体局联系电话:0377-62168632;电子信箱:dz2168632@sohu.com
 

邓州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科室及局属二级单位职责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各科室及局属二级单位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
2.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点工作的督办查办。
4.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建及工、青、妇群团、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人事科
1.协助管理教职工补充、调研、轮岗及交流。
2.协助管理教职工编制分配、审核及调整。
3.协助管理教职工工资福利审批及职称评聘与考核。
4.协助管理教职工政府表彰及上级部门相关评先活动。
5.协助管理区域内教育干部的选拔考核等工作。
6.协助管理区域内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查处及辞职辞退手续办理。
7.组织管理教职工信息系统。
8.组织管理教师资格证书审报及相关事宜。
9.组织管理教职工及毕业生档案审核、事业及行政年报统计。
三、计财科(含城区校建办)
1.统筹管理教育经费。
2.编制局属单位教育经费的预、决算。
3.管理国有资产不留失。
4.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服务和改革工作。
5.管理局全市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
6. 具体负责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1.承担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2.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
3.负责贯彻落实省定中小学课程方案,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
4.按省颁目录要求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参与中小学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
5.指导中小学德育和学区制改革工作。
6.负责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7.负责中招报名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
8.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9.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五、职成教科
1.传达落实上级关于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贯彻执行,依法行政。
2.统筹管理全市各类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会举办的职业学校等。
3.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培训、教材建设、项目建设;搞好劳务技能和农民培训及初、高中毕业生新增劳动力的技能培训。
4.搞好“农业、农村、农民”科技推广服务,实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工程。
5.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服务地方经济。
6.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人社局、发改委、农业局、科技局、科协、邓州中华职教社(市委统战部)等部门有关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
7.承担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六、师训科
1.指导全市中小学干部及教师教育工作。
2.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工作。
3.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4.参与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5.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
七、审计科
1.严格遵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制度,依法实施审计。
2.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做好教育经费的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老干部科
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服务与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体卫艺科
1.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
2.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
3.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中招体育成绩测试工作。
十、安全科
1.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
2.负责城区学校及高中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督查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对乡镇(街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评价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室
1.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的查处。
2.负责局机关、城区学区、局直各学校信访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工作。
3.监督局机关、城区学区、局直各单位各学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查处各类违纪案件。
4.受理上述各单位纪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来信来访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5.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违规违纪问题给予相应政纪处分。

十二、督导室

1.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教育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基础教育、职成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
4.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5.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研究;
6.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主体办
1.负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意见、任务清单、责任分工和年度总结等文稿起草工作。
2.负责对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一次主体责任情况。
3.组织制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牵头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5.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工作。
十四、政策法规科
1.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
2.负责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
3.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备案。
4.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学校章程制度管理。
十五、社管办
1.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对外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城区内民办教育的建设审批、年度审验等管理工作。
十六、职成教研室
负责全市职成教育教学研究、管理、评价、服务指导工作。
十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学前教育贫困幼儿家庭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普通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工作。
2.协调做好社会机构及爱心人士资助贫困学生工作。
十八、仪电站
1.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仪器建设、图书室建设、体音美器材、信息技术设备等现代化装备工作的发展规划。
2.负责全市实验仪器、图书、体音美器材、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的购置、配备及督查工作。
3.协调做好电教教材的征订、使用工作。
4.负责全市实验教学优质课、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的组织、评选工作。
5.负责全市电教管理人员及中小学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十九、勤工俭学管理处
1.协助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2.协调做好学生统一着装工作。
3.负责做好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工作。
二十、基础教研室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管理、评价、服务指导工作。
二十一、招生办
1.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2.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全市有关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方案。
3.负责全市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专和普通高中等招生考试工作。
4.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考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等工作。
5.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6.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考试工作。
7.负责全市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培训选拔工作。
8.完成省招办和市教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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