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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地址电话

西峡县 未知/阳光 2022-06-18   次浏览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峡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宛办文〔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西峡县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职能转变。健全全县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教育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加强基层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加快体育强县建设。

第五条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意见;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促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就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承办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项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拟订县属中专、高中招生计划,落实高中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调整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加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十三)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各类文件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务工作。承担中共西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和体育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承担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组织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校长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调配、教师职务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休和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西峡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及局属单位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及管理工作,编制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教育专项经费;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工作改革;负责监测和指导全县学校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管理县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教育基建投资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教育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后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性措施;拟订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措施和基本教学文件;规范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 管理中小学校德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少先队、共青团工作;负责各类学校的内部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教育审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性措施,引导与协调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指导与监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年审与评估、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

(七)师资培训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统筹全县师范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教师教育工作的政策性措施及指导性教学文件;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科教师、特岗教师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统筹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全县性及组团参加全市性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动全县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课余训练工作;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公共基础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教育督导办公室(西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县级教育督导报告;开展督学培训。

(十)安全管理股。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反邪教等相关工作。

(十一)信访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相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十二)老干股。负责系统退休干部、教职工、关工委及系统工会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第七条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干部12名。

第八条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7日施行。
西峡县教体局地址:西峡县白羽路中段
西峡县教体局联系电话:03776966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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