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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唐河县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唐河县 未知/阳光 2024-03-17   次浏览

《2023年唐河县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南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现予发布并作如下说明。

一、《公报》指标按教育年度统计,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二、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四、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是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班)幼儿数之和占在园(班)幼儿总数的百分比。

五、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七、按照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初中,完全中学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其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八、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九、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包括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区独立使用。

十一、个别数据因单位换算或四舍五入的原因,总数和分项 之和可能存在着不等的情况。

附件:2023年唐河县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docx

2024年3月14日
 

2023年唐河县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教育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快建设教育强县为目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实现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贡献教育力量。

一、综合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66所,教育人口24.42万人,其中,在校生22.66万人,教职工1.77万人。

二、学前教育

全县共有幼儿园225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05所。离园幼儿13037人,入园幼儿7710人,在园幼儿29422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幼儿27100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2.11%。

幼儿园教职工3000人,其中,园长205人。专任教师1964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74.03%,幼儿园生师比14.98:1。

幼儿园占地1041.54亩,校舍建筑面积36.02万平方米,图书39.09万册,固定资产中的玩教具资产值5921.48万元。

三、义务教育

全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29所,在校生161146人。共有班数4184个,其中,56人及以上的班0个。教职工11566人,其中专任教师10975人。

小学187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96个。毕业生19912人,招生13802人,在校生101257人(其中,教学点在校生7013人)。共有2932个班,其中,56人及以上的班0个。专任教师5987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0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72.84%,生师比16.91:1。另有小学校外教师63人。

初中42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毕业生19148人,招生19869人,在校生59889人。共有1252个班,其中,56人及以上的班0个。专任教师498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54%,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74.28%,生师比12.01: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67145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1.67%。其中,小学寄宿生24149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3.85%;初中寄宿生42996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71.79%。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1004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0.62%,其中,小学642人,初中362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54人,占随迁子女总数的55.18%,其中,小学320人,初中234人。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27865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7.29%,其中,小学17257人,初中10608人。

小学和初中学校占地面积分别为3853.28亩和2437.83亩;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95.18万平方米和82.74万平方米;图书分别为239.3万册和201.6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分别为7609.99万元和7064.51万元。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1所,招生12780人,在校生35698人。

普通高中7所,其中,高级中学6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毕业生6237人,招生11106人,在校生31580人。共有626个班,其中,56人及以上的班0个。专任教师2207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33%,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5.75%,生师比14.31:1。学校占地面积994.72亩,校舍建筑面积43.31万平方米,图书32.01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4944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4所。毕业生742人,招生1674人,在校生4118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13.10%和11.54%。教职工536人,其中专任教师469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5.22%,本科及以上学历360人。学校产权(下同)占地325.31亩,校舍建筑面积11.14万平方米,图书9.35万册,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511.8万元。

五、特殊教育

全县特殊教育学校1所,毕业人数19人,招生21人,在校生319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55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13亩,校舍建筑面积0.3万平方米,图书0.24万册。

六、民办教育

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1所,在校生总数31081人,教职工总数4058人,其中,专任教师2808人。民办幼儿园161所,在园幼儿13759人;民办小学27所,在校生7745人;民办普通初中9所,在校生3293人;民办普通高中3所,在校生6136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1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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