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河县教育体育局党组:
根据《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政办〔2016〕66号),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要求,经研究论证,现将你局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请按照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落实,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和清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1 唐河县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调整表.xlsx
附件2 唐河县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目录.xlsx
附件3 唐河县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xlsx
中共唐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职权类别:行政确认(4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职权类别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 处室 |
1 | 教师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拟受聘高等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行政确认 | 收件 | 申请人提交申请 |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行政审批股 |
受理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满足申请条件。 | 行政审批股 | |||||
审核 | 核实相关材料。 | 行政审批股 | |||||
决定 |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行政审批股 | |||||
送达 | 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 行政审批股 | |||||
服务电话:037768958168 投诉机构: 唐河县教育体育局 投诉电话:037768950988 | |||||||
受理地点: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
2 | 批准授予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第十七条……(三)申请三级运动员,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县(区)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级运动员资格审批依据》 第五条 批准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权限是: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一级运动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国家体委直属体育学院、中国 火车头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二级、三级运动员和少年级运动员由地(市)、县体委及体育学院、中国火车头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 |
行政确认 | 收件 | 申请人提交申请 |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的; 2.未说明不受理等级称号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 3.未按规定程序或期限完成审核或审批工作的; 4.在审核或审批过程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5.在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中,工作人员非法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
体育中心 |
受理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 体育中心 | |||||
审核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 体育中心 | |||||
决定 | 根据审批决定,办结 | 体育中心 | |||||
送达 | 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送达申请人。 | 体育中心 | |||||
服务电话:037768922189 投诉机构: 唐河县体育管理中心 投诉电话:037768950988 | |||||||
受理地点:唐河县体育广场内 | |||||||
3 | 批准授予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 | 《体育竞赛裁判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第九条:“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胜任裁判工作,经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以申报三级裁判员,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 行政确认 | 收件 | 申请人提交申请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超越权限授予等级称号的;2.违反规定程序授予等级称号的;3.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判员授予等级称号的;4.应当撤销等级称号的其他情形;5.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等级称号的;6.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7.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不一次性告知裁判员必须补足全部内容的;8.未说明不受理等级称号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9.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判员授予等级称号或者超越权限授予等级称号的;10.对符合条件的裁判员不授予等级称号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授予等级称号的;11.工作人员审核、审批、授予等级称号或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12.审批单位颁发等级证书,擅自收费的。 | 体育中心 |
受理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 体育中心 | |||||
审核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 体育中心 | |||||
决定 | 根据审批决定,办结 | 体育中心 | |||||
送达 | 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送达申请人。 | 体育中心 | |||||
服务电话:037768922189 投诉机构: 唐河县体育管理中心 投诉电话:037768950988 | |||||||
受理地点:唐河县体育广场内 | |||||||
4 | 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 |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一)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二)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三)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全国性协会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四)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 行政确认 | 收件 | 申请人提交申请 |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单位违反本办法,未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职责的,由其上级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中,侵犯社会体育指导员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3.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截留、克扣、挪用和挤占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的,由其上级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由批准授予的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撤销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
体育中心 |
受理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 体育中心 | |||||
审核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 体育中心 | |||||
决定 | 县体育中心分管领导根据核查结果做出决定 | 体育中心 | |||||
送达 | 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送达申请人 | 体育中心 | |||||
服务电话:037768922189 投诉机构: 唐河县体育管理中心 投诉电话:037768950988 | |||||||
受理地点:唐河县体育广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