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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划片范围及招生政策公布(2023年)

镇平县 学校划片 未知/阳光 2023-07-17   次浏览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体育学校:
现将《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双减”政策和省委“减负”措施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3〕108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政策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平稳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一)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施教片区免试就近入学2017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招收在没有资质的校外教育机构食宿或托教的学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属地中心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服务渠道扎实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相关学校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服务(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热情耐心接受咨询要提前与辖区企业做好对接对随迁子女与城(镇)区学生一视同仁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认真摸清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各乡镇要及时转介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县特殊教育学校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读尽读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学校要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根据招生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市、区)进行招生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任何学校不得发布未经县教体局审核备案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预约登记信息等)
(五)从严控制规模和班额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105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宛政办〔2023〕7号)精神2024年秋季开学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5人以上大班额2026年秋季开学前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规定班额标准(小学、初中每班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各乡镇、学校严格按照省、市、县限期消除大班额工作和规定班额标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大班额消除工作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确保起始年级无大班额大班额严重的乡镇和已纳入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的学校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确保秋季学期不再新增大班额坚决杜绝超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中心城区有大班额的寄宿制学校不再招收或逐年减少寄宿学生各学校招生班数、人数一经确定不准超规模、超班额招生不准违规招收插班学生对已经达到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插班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防止造成新的大班额
(六)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和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乡一案”“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各乡镇、学校要制定具体招生细则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学区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录取信息发布等要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19所中小学校(附件1)
按照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进行招生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筹调剂报请县教体局同意后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1.涅阳一初中、涅阳二初中、察院小学、涅阳二小、涅阳三小、涅阳五小、涅阳七小、思源实验学校、玉都实验学校、雪枫实验学校招收户籍在施教片内和长期居住在施教片内的适龄学生
2.涅阳实验学校、涅阳四初中、涅阳四小、涅阳六小、涅阳杏花园小学招收户籍在施教片内、长期居住在施教片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3.玉都初中、玉都中心小学、雪枫泰山庙学校招收户籍在施教片内、长期居住在施教片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和易地搬迁户子女
4.玉都五里岗小学招收长期居住在五里岗村适龄儿童、易地搬迁户子女、园区企业职工子女
(二)民办学校(附件2)
民办学校按照招生方案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
(三)农村学校(附件3、附件4)
各乡镇中心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拟定辖区招生细则进行招生
四、城区中小学校入学条件
(一)居住在施教片内的适龄儿童报到入学需向对应学校提供以下材料: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人户口簿(房屋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单迁、空挂无效)、学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非住宅性质房产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户籍在施教片内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并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实际居住地就近到涅阳实验学校、涅阳四初中、涅阳四小、涅阳六小、涅阳杏花园小学、玉都初中、玉都中心小学、雪枫泰山庙学校报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上述材料中的居住证和营业执照持有人、劳动就业合同签订者必须与适龄儿童少年是法定监护人关系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登记(初中:7月13日-18日小学:8月20日-25日)
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划定的学校提交材料并进行信息登记
(二)资格审查(初中:7月19日前小学:8月26日前)
各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学校根据约定时间或电话通知在入户调查时未予配合完成入户调查的学生视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各学校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初步录取学生名单报中心学校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建立“一生一档”(入学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照片、学生详细花名册)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校就读资格
(三)公示通知(初中:7月20日小学:8月27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复核结束后各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问题处理(8月28日-30日)
各学校集中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县级规划督查、乡镇统筹实施、学校具体落实”的统一招生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完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招生工作科学有序、职责分明、运转高效、公开透明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
(二)强化学籍管理各乡镇、学校根据要求要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在县内跨乡镇就读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按照学籍政策规定审查是否符合外出就读条件经中心学校审核确认后报县教体局备案方可办理转出手续未经县教体局备案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要加强学籍管理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定期组织辖区学籍管理员开展学籍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乡镇、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学校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及时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方式、录取结果、举报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要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规定引导群众知法懂法让广大家长尤其是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知晓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要负法律责任要积极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五)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依法依规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对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长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职务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视其情节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附件:
1.2023年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表
2.2023年民办学校一、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3.2023年农村公办初中和青少年体校七年级招生片区和计划表
4.2023年农村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附件1
2023年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表
街道 学校 划片范围 招生
班数
招生
人数
涅阳 涅阳一初中 居住在工业路以北建设路以南航天大道以东校场路以西和建设路以北涅阳建西社区的适龄儿童 8 400
涅阳二初中 居住在文化路-菜市街以北建设路以南校场路以东菩提路—北大街以西的适龄儿童(菩提路指府前街至中山街段北大街指中山街至建设路段) 19 950
涅阳实验学校 居住在平安大道以北建设路以南新华路—菩提路—北大街以东红庙路—泰山路以西的适龄儿童(新华路指文化路至平安大道段菩提路指府前街至中山街段北大街指中山街至建设路段红庙路指平安大道至涅阳路段安国路指涅阳路至中山街段泰山路指中山街至建设路段)
居住在建设路以北杏山大道以南菩提路以西杏花四路—杏花三路以东的适龄儿童(杏花四路指建设路至杏花园路段杏花三路指杏花园路至杏山大道段)
10 500
涅阳四初中 居住在平安大道以北工业路—文化路以南航天大道以东新华路以西和平安大道以南涅阳辖区的适龄儿童 8 400
察院小学 居住在府前街以北建设路以南校场路以东菩提路—北大街以西的适龄儿童(菩提路指府前街至中山街段北大街指中山街至建设路段) 16 720
涅阳二小 居住在菜市街以北建设路以南安国路—泰山路以西菩提路—北大街以东的适龄儿童(安国路指菜市街至中山街段泰山路指中山街至建设路段菩提路指府前街至中山街段北大街指中山街至建设路段) 5 225
涅阳三小 居住在中山街—工业路以北建设路以南航天大道以东校场路以西的适龄儿童(中山街指航天大道至健康路段工业路指健康路至校场路段) 5 225
涅阳四小 居住在平安大道以北府前街—菜市街以南新华路以东安国路-红庙路以西(府前街指新华路至菩提路段菜市街指菩提路至安国路段安国路指涅阳路至菜市街段)和平安大道以南涅阳辖区的适龄儿童 4 180
涅阳五小 居住在平安大道以北中山街以南航天大道以东健康路以西和建设路以北涅阳建西社区的适龄儿童 3 135
涅阳六小 居住在平安大道以北工业路以南健康路以东新华路—三联村路以西的适龄儿童(新华路指平安大道至涅阳路段三联村路指涅阳路至工业路段) 2 90
涅阳七小 居住在涅阳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新华路以西三联村路—校场路以东的适龄儿童(三联村路指涅阳路至工业路段校场路指工业路至府前街段) 6 270
涅阳杏花园小学 居住在建设路以北杏山大道以南菩提路以西杏花四路—杏花三路以东的适龄儿童(杏花四路指建设路至杏花园路段杏花三路指杏花园路至杏山大道段) 2 90
玉都 玉都初中 1.玉都街道辖区六年级毕业生(除五里岗小学)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建设路以北铁路以南航天大道以东杏花四路—杏花三路以西的适龄儿童(杏花四路指建设路至杏花园路段杏花三路指杏花园路至杏山大道段)
16 800
思源实验学校
(小学段)
1.户籍在杨营镇郑坡村贾庄、李邦相村东郭洼庄和玉都五里岗村4、5、6、7组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平安大道以北建设路以南新城路以西玉源大道以东和一高住宅区、天和家园小区、五里岗安置小区的适龄儿童
2 110
思源实验学校
(初中段)
本校和五里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服务片区适龄生 8 440
玉都中心小学 1. 户籍在玉都碾坊庄村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建设路以北、铁路以南杏花四路—杏花三路以西(杏花四路指建设路至杏花园路段杏花三路指杏花园路至杏山大道段)西三里河以东(除涅阳辖区)的适龄儿童
5 225
玉都五里岗小学 1.五里岗本村适龄儿童2.园区企业职工子女就近入学 2 90
雪枫 玉都实验学校
(小学段)
1.户籍在雪枫街道徐桥村和小店村2、3、8、9、10组的适龄儿童2.居住在平安大道以北建设路以南玉神路以东航天大道以西的适龄儿童 6 330
玉都实验学校
(初中段)
本校小六毕业生和服务片区适龄生 10 550
雪枫泰山庙学校
(小学段)
1.户籍在雪枫街道泰山庙村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平安大道以北建设路以南泰山路-安国路-红庙路以东五里河村(含)以西的适龄儿童(泰山路指建设路至中山街段安国路指中山街至涅阳路段)
5 225
雪枫泰山庙学校
(初中段)
本校、榆盘小学、八里桥小学小六毕业生和服务片区适龄生 8 400
雪枫实验学校
(小学段)
1.户籍在大奋庄、牛王庙村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312国道以北平安大道以南航天大道以东牛王庙村以西(除涅阳、杨营镇辖区)和上和院、东青颐和府、盛隆涅阳府小区的适龄儿童
13 715
雪枫实验学校
(初中段)
本校、八里庙小学、雪枫小学小六毕业和服务片区适龄生 19 1045
 
                                                        

附件2
2023年民办学校一、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乡镇(办) 招生学校 招生对象 招生
班数
招生
人数
涅阳 宛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本校小学毕业生
自愿分流的小学毕业生
3 150
雪枫 全兴学校(初中部) 6 300
杨营 金陵学校(初中部) 8 400
安字营 安南学校(初中部) 3 150
涅阳 宛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在政策许可范围内
学校按计划招生
2 90
红缨实验学校 1 45
雪枫 全兴学校(小学部) 2 90
石佛寺 学府学校 6 270
晁陂 启迪学校 4 180
高丘 晨晨小学 1 45
阳光小学 1 45
智慧树小学 1 45
未来之星小学 1 45
曲屯 曲屯实验小学 1 45
枣园 志伟实验小学 1 45
群英实验小学 1 45
贾宋 贾宋翰林小学 1 45
杨营 金陵学校(小学部) 4 180
郭庄 朝阳小学 1 45
侯集 阳光小学 1 45
集英小学 1 45
育英小学 1 45
安字营 安南学校(小学部) 1 45
阳光实验小学 1 45
 
附件3
2023年农村公办初中和青少年体校七年级招生片区和计划表
学校 招生对象 招生
班数
招生
人数
柳泉铺镇第一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7 320
柳泉铺镇第二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2 90
遮山镇初中 遮山镇小学毕业生、遮山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3 150
老庄镇初级中学 老庄镇小学毕业生、老庄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8 390
二龙乡初级中学 二龙乡小学毕业生、二龙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3 120
石佛寺镇初中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22 1100
石佛寺镇一贯制学校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4 200
晁陂镇蒙古族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6 300
晁陂镇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7 350
王岗乡初级中学 王岗乡小学毕业生、王岗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4 200
高丘镇第一初级中学 高丘镇小学毕业生、高丘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8 400
卢医镇初级中学 卢医镇小学毕业生、卢医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9 420
曲屯镇初级中学 曲屯镇小学毕业生、曲屯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5 220
枣园镇枣园初中 枣园镇小学毕业生、枣园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6 300
贾宋镇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9 440
贾宋镇蒙回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9 440
马庄乡初级中学 马庄乡小学毕业生、马庄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4 200
张林镇第一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3 150
张林镇第二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4 200
杨营镇第一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6 300
杨营镇第二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6 300
郭庄乡回族初级中学 郭庄乡小学毕业生、郭庄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2 70
侯集镇第一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7 350
侯集镇第二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7 350
安字营镇第一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6 240
安字营镇第二初级中学 服务辖区小学毕业生、服务辖区村户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2 60
彭营镇初级中学 彭营镇小学毕业生、彭营籍回乡就读小学毕业生 6 300
青少年体育学校 县内有体育特长生的小学毕业生 2 100
 
附件4
2023年农村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乡镇(街道) 招生对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玉都 各小学所在村组适龄儿童 12 340
雪枫 5 120
柳泉铺 17 250
遮山 18 100
老庄 20 220
二龙 9 100
高丘 23 270
石佛寺 29 1130
王岗 11 180
卢医 16 280
曲屯 13 120
枣园 17 170
晁陂 15 310
贾宋 25 640
马庄 10 160
张林 27 360
杨营 21 330
侯集 23 330
安字营 20 300
彭营 16 200
郭庄 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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