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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

南阳市教育局 人工智能 创客 未知/阳光 2019-06-19   次浏览

南阳市教育

 

教电教〔201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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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

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传统的教育理念、教育体系、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培养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的人工智能高端人才,是教育的重要使命。为普遍提高我市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应用驱动基本方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本点,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的未来合格人才。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市首批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示范校

按照“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引领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教育信息化2.0环境下“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从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创客空间建设、创客活动开展等方面推进“人工智能+创客”教育,推进“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的普及化、常态化、融合化发展,培育形成具有南阳特色的创新教育文化,推动创新教育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省级示范校申报标准,制定市级标准,严格执行示范校的申报、遴选、评估、验收、推荐等工作程序,经评估达到要求的试点校,授予“南阳市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示范校”称号,到2020底年前,建设50所市级“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示范校,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本地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健康发展。   

(二)加强师资培训团队建设

成立南阳市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教育专家团队,指导市内各中小学开展“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的空间建设、师资培训、课程研发、活动开展、课题研究等工作,为试点学校和一线教师开展“人工智能+创客”教育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精神,建强培训者队伍,打造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团队,通过有效培训使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要选拔那些创新意识强、技术水平高的教师作为“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空间管理者、活动组织者和课程专职教师,也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高校、校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教师培养、聘任、合作机制,引进校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基于信息技术开展跨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推动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试点校要认真选派教师参加省、市级开展的“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省、市举办的相关比赛或文化活动。

建立激励机制。凡是参与“人工智能+创客”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师,其工作量应计入学校日常教学工作量,具体标准参照有关要求执行。对在“人工智能+创客”教育课程建设、授课、学生指导、组织活动、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晋级时应优先考虑。

    (三)加快实体教学空间建设

实体教学空间是“人工智能+创客”教育教学活动的主阵地,是激发学生创新兴趣和创造力、满足学生动手操作实践、支撑学生将创意变为具体物品的场所。

各县区试点学校要根据省定空间建设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计算机教室、学科实验室、科技制作室、社团活动室、图书馆等场所进行规划整合,尽快建成具有时代特征、资源丰富、硬件软件相配套的新型开放的实体教学空间。同时应充分利用省级创客教育网络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社区社团活动室等校外社会资源,建立校内校外、线上线下教育衔接机制,构建完整的“人工智能+创客”教育体系,营造空间文化氛围,常态化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四)大力推进校本课程建设

要积极推进中小学校统编课程教材的规范实施,开齐开好信息技术全部课程,充分挖掘各学科蕴含的人工智能等新科技教育内容,以学科课程教学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体验学习与探究的实践过程,重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启发与训练,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根据教育部“推动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推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等文件精神,各县区各试点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选用或研发县本校本“人工智能+创客”课程。建议在中小学开设Scratch、Python等程序设计课程,培养编程思维,普及编程教育。同时将开源电子、机器人、无人机、三维创意设计、STEAM等作为课程建设重点内容,并与正规通编教材互相补充,突出校本特色,倡导区域、校际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寓教于乐的编程教学软件、游戏的开发和推广。

   (五)广泛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人工智能+创客”教学实践活动是培养中小学生对智能学习习惯和探索兴趣,提升学生科技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科技智能教育课程实施的自然延伸。

各县区各学校要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的普及推广,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对“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的整体认知和应用水平。要抓住各学科课程与其之间的有机联系,在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课程教学中设计安排“人工智能+创客”教学实践活动专题,坚持因地制宜,利用课内课外、节假日、寒暑假时间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创客”教学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教学实践活动,重在普及,兼顾提高。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兴趣小组或社团,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手工制作、电脑制作、机器人、无人机、开源电子、3D打印、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STEAM教育、基础编程、科技实验发明、科技实践大课堂等多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引导组织师生广泛参加全国、省、市开展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机器人大赛、“人工智能+创客”嘉年华、科技创新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态度,参与科学探究与创新实践。

鼓励从事“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的企业、科研机构、社团面向广大师生开放研发平台、生产加工基地、展馆,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实践、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智能科普创作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阳市教育局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阳市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培训、督导评估等工作。各县区要成立对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财政教育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与“互联网+”、智慧教育、“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等工作统筹推进,设立“人工智能+创客”教育专项资金,用于课程开发、设备耗材购置、教学实践应用等基本需求。要积极拓宽“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积极争取企业、社团机构投入资金,提供优质的软硬件产品和服务,实现协同推进,共建共享。

(三)做好督导评估。“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国家整体教育改革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导,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人工智能+创客”教育试点校、示范校建设标准,指导实体教学空间建设。对各区县“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各县区要加强对本地试点校、示范校开展“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管理,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联系人:宋朋选

邮  箱: 2671603941@qq.com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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