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药监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升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南阳市教育局、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288号),印发了《南阳市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方案》(教体卫艺〔2016〕136号)。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各学校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筛选实施单位,适时启动了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学校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教体卫艺〔2016〕136号文件要求,等待观望,工作拖拉滞后;二是主动参与的中小学校食堂数量较少,覆盖面小,导致“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建成使用比例较低,与上级要求今年完成覆盖率80%的比例差距较大。整体工作推进缓慢的状况与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校园与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以及省、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评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已影响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年度考评中位次,应引起各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刻不容缓,需要各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经研究,现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再研究再部署
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是国家和省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工程,也是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查找不足,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各学校食堂的现实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快节奏的加以实施,确保此项工作如期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群众基础。一要宣传加快推进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二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主动支持配合,引导学校食堂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促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快速完工。
三、加强合作,协同推进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主动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支持,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与联通等电信业务部门对接,将“互联网+明厨亮灶”纳入到校园大安全体系建设中去共同研究谋划,做到科学施工,有效兼容,积极推进,立足现有设备,避免重复投入,造成浪费,协同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规范有序建设。
四、强化督导检查,按时建成使用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要求,于2019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南阳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区域所有开设学校食堂的中小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目标。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建设进展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省政府食安办的年度考核,确保高分通过考评。
五、近期工作安排
各县区、各学校要抓紧摸清“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情况现状、底数,并认真填写统计表格(附件1、2、3),于7月31日前发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信箱。市教育局联系人:李 鑫,电话:0377-63163604 电子邮箱:nystwy@126.com;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玉阁,联系电话:0377-61177750电子邮箱:nyspwf6@163.com
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于8月中旬召开全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推进会议,届时各县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准备好工作汇报,会上相关领导将听取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同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附件:
1、已建成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汇总表
2、已建成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统计表
3、拟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统计表
南阳市教育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
附件1
已建成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类 别 |
学校总数(所) |
有食堂数(所) |
接入舌尖网,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所) |
普通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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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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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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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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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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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已建成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统计表
(以能在舌尖网上正常显示实时观看为准)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学 校 名 称 |
法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经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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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拟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学 校 名 称 |
法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经营模式 |
拟完成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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