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办法。
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双非生”(非中心城区户口学生、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同时出台的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的对象为: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应届生。具体办法是:依据小学一年级入学时登记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按照招生工作分级管理办法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录取到划定学区的初中学校就读。
对于南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各区所属的初中入,。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60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体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向流入地的区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各区所属的公办学校就读。
南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以下手续证件:
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
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四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地县区教体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流入地县区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到所属学校就读。以下相关家长到机关单位办事所拍摄所需的材料,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请联系我们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