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区价〔2018〕12号
关于南阳市书院小学学费收费标准的
批 复
南阳市书院小学:
你校《关于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规定,经成本监审,就你校学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学费(含住宿费)每生每年7200元。
二、你校接文后,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通过你校网站进行公示,并在你校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做好公示。
三、本批复自2018年秋期起执行。
宛城区物价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