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发改收费[2020]117号
鸭河工区通成学校:
你校关于《鸭河工区通成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通城[2019]2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经市发改委集体审价会研究,综合考虑当地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小学部学费标准每生每期155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50元,初中部学费标准每生每期2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50元.
二、学校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收费前应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0年春期开学开始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应主动申请并提交学生公寓相关运行数据等资料重新核定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对改变住宿环境和条件及人数变化的要及时提出申请,按程序重新进行审批。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元月17日